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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09:15:2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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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2009]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中国联通关于WCDMA(3G)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请示》(中国联通集团[2009]109号),申请对其WCDMA网络上的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对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电信企业制定的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要力求简单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消费者分析、比较、选择和使用。
对于该业务标准资费,应避免叠加收费;除按照通话时长计收通话费外,电信企业不再向用户另外收取功能费等其他费用;计费单位原则上参照普通语音业务的计费单位,同时鼓励电信企业缩小计费单位。
对于该业务其他选择性资费方案,可采取“包月”或设定基本消费金额包含一定通话时长等方式,电信企业可自主确定计费单位,供用户自主选择。
三、移动可视电话业务中涉及国内跨省(区、市)业务资费方案、国际及台港澳业务资费方案由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其他资费方案由省级电信企业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本企业的电信资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的监管,做好资费备案工作,规范企业资费行为,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油田维护费使用范围的规定

财政部


关于油田维护费使用范围的规定
1981年2月28日,财政部/石油部

油田维护费,是根据石油开采工业的特点而建立的维持油田简单再生产资金。一九六一年开始试行,一九六五年作了修订。这个制度执行以来,对缓和产量递减,保持油田的稳产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油田开发时间的延长,有的油田已进入中、高含水期的开采阶段,稳产的难度越来越0大,原来规定的油田维护费使用范围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油田开采的情况。为了适应中、晚期油田生产的情况,促进合理开发,缓和递减速度,提高最终采收率,合理使用油田维护费,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油田维护费的使用范围作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油田维护费只限于在本油田范围内使用。
二、为弥补产量递减和提高最终采收率而打的调整井、补充井、检查研究井、扩边井;井网未控制的死油、气区和未充分发挥作用的低渗透层及油、气田边缘的油、气、水过渡带所打的采油、采气、注水井等,以及相应的地面设施。
三、为保持地层压力,加强注水而打的注水井、注气井、水源水质处理以及相应的地面设施和水源工程。
四、为适应油田地下情况的变化而改变采油方式所采取的措施,如自喷井改为抽油井后所配备的抽油机、潜油泵,以及为井下作业配套的砂场、酸站、化堵站等。
五、为适应油、气田生产情况的变化,需改变生产工艺、集输流程、以及保持正常生产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如油水气管线、供电、通讯线路的调整,改变走向,变换口径和各种站的调整等。由于这类工程往往同固定资产更新、大修理互有交叉,因此,在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有结余时,应在更新改造资金和大修理基金中开支一些。
六、为了油田调整修建的一般道路(包括小型桥涵)、道班房、交通车站,以及购置非机动养路设备、工具等。
七、为了调整油田生产而扩充土地所发生的土地征购和青苗赔偿费用。
八、为了确保油田的安全生产,在油田内修建小型防洪堤、防火墙,造防风、防砂林等。
九、为了适应生产调整的需要,在油田内陆续补充修建的简易房屋、帐篷、列车房、活动板房,以及相应的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十、在已开发的油田边缘进行地质勘探。
凡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列入油田维护费,应按国家规定,分别列入有关资金中开支。
为促进企业搞好经济核算,合理有效地使用这项资金,对油田维护费实行计划管理。石油部每年根据油田维护工作量的需要,编制油田维护费计划,商得财政部同意后,在商定的计划数内控制使用。各石油管理局(指挥部)每年按照开发调整方案和国家生产任务的安排,编制油田维护工程计划,报石油部审查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黑市政字〔2005〕5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管理,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保证贷款资金的运行安全,促进黑河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黑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政府信用贷款,市政府授权黑河天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城市投资公司)为指定借款人。
第三条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借款、用款、还款”一体化的要求,天地城市投资公司作为借款人,负责对贷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偿还。
第四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研究确定,由天地城市投资公司单独或与项目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利用开行贷款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合同的签订、资金的拨付、现场签证的确认、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查等项工作。
第六条 利用开行贷款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采购。
第七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按照开行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办理批准用款手续。
第八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根据开行批准的用款手续,制定项目用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用款计划,同时根据项目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城投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会签的工程形象进度用款申请书或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用款部门拨款。
第十条 项目在实施中,发生设计之外的工程量变化,形成的现场经济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代表、项目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城投公司现场人员四方会签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决算,并上报市财政局、天地城市投资公司审查。
第十二条 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城投公司项目单位组织进行。计委、财政、建设、规划、项目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按照开行要求,在银行开设偿债专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市政府建立偿债基金,用以偿还开行贷款。依据还款计划,将偿债基金存入城投公司的偿债专户。
第十五条 市政府建立的偿债基金的来源是:
(一)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
(二)市政府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费等市级财政收入。
(三)开行贷款建设项目形成的收益。
(四)国有资产转让收益。
(五)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建资金。
第十六条 偿债资金来源不足以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时,市政府安排资金补足,并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 天地城市投资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切实做好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贷款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制度规定、挪用项目资金的,限期追回,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利用国家开发贷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政府采购等制度,实行项目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 建立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统计评价制度。市财政局负责对贷款投放、使用、偿还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并定期向市政府提交评价报告。在统计评价过程中,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防范和解决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贷款本息还清前,利用开行贷款建设的项目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经营权转让等事项,须经天地城市投资公司请示开行黑龙江省分行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